去年農曆新年發生的旺角暴亂,5名被告共被控3項暴動罪,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第三被告陳紹鈞繼續出庭自辯。陳表示當晚戴上帽及口罩,只為避免傳媒拍下其容貌,以名免引起誤會以為他是暴徒,自己並無遮掩身份之意。
稱戴口罩免惹誤會
旺暴一夜,暴徒作亂,處處破壞,終釀成不少人受傷,警方事後陸續拘捕疑犯,本次案件的5名被告依次為楊子軒(18歲)、羅浩彥(20歲)、陳紹鈞(48歲)、孫君和(27歲)及連潤發(26歲)。
其中,控方質疑陳自稱記者,何解當時並無在豉油街拍攝。陳指他那一刻正準備離開,加上認為衝突已完結,現場只有警民對峙並無特別,因此才沒有拍下情況。
自言自己一向中立
陳更指自己一向中立,但經此事後或會叫警員為「黑警」。
姑勿論如何,法庭自會對案件作出公正裁決,隨意亂叫「黑警」,侮辱執法者,損警察尊嚴,社又豈能接受?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6/0218/3281004.html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6/1007/29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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