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暴時期,當日有網民在灣仔發起所謂「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5名男女包括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暴動罪,惟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後,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昨日(6月18日)上訴庭頒下判辭,指原審法官既已裁定了被告是「有備而來」,亦不是無辜途人,而他們全部是在暴動完結前、在暴動範圍內被拘捕,相關事實裁斷的「疊加效應」是壓倒性的。而原審法官在5人未有作供的情況下,指他們可能從其他道路進入暴動核心範圍,或可能不知道當時有暴動發生,是純屬臆測,因此裁定無罪裁決是有悖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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