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5男表證成立﹗去年大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暴亂,其中一宗涉及5名男被告的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5名被告被控以共3項暴動罪,法官在控方完成舉證後,裁定5被告表面證供成立,亦接納第五被告的口頭招認供詞屬自願作出。案件押後至周一(29日),待被告決定是否出庭自辯。
待被告決定是否出庭自辯
5名被告依次為運輸工人楊子軒(18歲)、運輸工人羅浩彥(20歲)、無業漢陳紹鈞(47歲)、旅行社職員孫君和(27歲)及工人連潤發(25歲)。控罪指控各人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聯合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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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無綫新聞截圖、文匯報、大公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5/13/HK17051300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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