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一暴動中燒的士被捕的31歲技術員楊家倫,今早被區域法院判處暴動罪監禁4年9個月,縱火罪監禁4年3個月,同期執行。
官:暴力程度嚴重 不容忽視
法官認為,今次案件的暴力程度嚴重,絕對不容忽視,而且參與人數眾多,又發生在鬧市,為了維護社會安寧,阻止類似事件再發生,故判被告暴動罪及縱火罪2條控罪同期執行,即時入獄。
在早前的審訊中,法官特別留意到被告的上門牙有哨牙,與犯案者照片相同,所以即使他沒戴眼鏡,仍被法官認出是犯案人,可謂天網恢,疏而不漏!旺暴縱火,應有此報!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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