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立法會二讀《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期間,公開大學3年級學生關迦曦(21歲)在金鐘被警方搜出重約1公斤的煙霧餅,今日被判入獄3個月。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被告聽取判決時一直低頭。根據勞教報告,被告因為身體理由而不適合入住勞教中心。辯方律師希望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年紀較輕,若判監禁,或會受到不良朋輩的影響,促請裁判官判緩刑。辯方又指,被告已經感到後悔,還柙等候報告時,亦已感受到入獄是可怕經驗。
不過,裁判官反駁,認為在監獄交朋友是自己的選擇,故不能以此為由不入獄。另一方面,裁判官較早前亦曾批評被告砌詞狡辯,純粹片面地以「悔疚」作為包裝,根本缺乏誠意。
裁判官寄語被告,監禁時間不會很長,並非世界末日,希望他能夠珍惜這次機會改過自身。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案中這名公開大學學生因帶煙霧餅去金鐘而被判入獄,承擔後果。而圖中這名主使衝擊政總、引發79日佔中的公開大學學生,幾時才會得到應有懲罰,一嚐牢獄滋味?
圖:黃之鋒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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