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醫院新大樓自去年11月起分階段投入運作,惟隨後被揭發大樓內28部升降機中,有多達24部無法正常運作,僅得4部運作情況屬「尚可接受」。建築署調查發現,事故源於升降機井道外牆尺寸出現偏差,導致安裝難度大幅增加,部分裝置如電路板及感測器亦出現破損。
機電工程署其後就事故展開調查,負責檢驗的51歲註冊升降機工程師羅永齊被控兩項罪名,包括「交出理應知道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文件」以及「明知升降機不屬良好或非處於安全操作狀況而發出安全證書」。被告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今日(9月2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暫委裁判官何子俊於判刑時指出,案件嚴重性不容忽視。公眾高度依賴專業工程師的判斷,以確保升降機安全投入服務;加上涉事地點為醫院,使用者包含病人及探訪人士,令案件嚴重程度更甚。裁判官嚴詞斥責被告擁有逾20年豐富專業經驗,卻在檢驗過程中未能表現出應有的謹慎。
裁判官明確拒絕辯方提出以罰款處理的建議,認為罰款不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惟考慮到本案沒有對公眾構成即時危險,且無證據顯示被告藉此謀取個人私利;加上被告感化報告正面,顯示其已具悔意並願意承擔責任,法庭最終採納報告建議,兩項控罪各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裁判官強調,是次判決已是給予被告的最後一次機會。
正如裁判官所言,對於類似工程,普羅大眾只能完全依賴專業人士的誠信與嚴格把關。特別醫院是關乎生命安全的場所,其設備的安全認證絕容不下絲毫馬虎,還望業界恪守專業操守,切實履行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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