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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英國自身難保,還得當垃圾收容所?

2026.06.26 10:00 博客 徐韋

有港人組織早前發起聯署,乞求英國政府提供所謂的「合法途徑」,好讓黑暴釋囚及其他自詡「受迫害」的港人能堂而皇之地踏足英國。其中一個組織的代表郭子健引述英國內政部數據,自2019年第三季至2026年第一季期間,最少有73宗香港個案被列入「非法入境途徑」,當中甚至有人偷渡乘搭小船強行登岸。

為甚麼這班人只能偷偷摸摸地非法入境?說穿了,不過是因為心虛。他們在香港作奸犯科,深知自己案底纍纍、背負刑責,根本不可能通過正常渠道獲批簽證,無奈之下,才選擇以非法手段潛逃英國,再厚著臉皮申請政治庇護。

這群港人組織的訴求,簡直是無理取鬧。在「黑暴」期間入獄的罪犯,罪名五花八門,上至暴動、非法集結,下至縱火、傷人。你叫英國政府如何去分辨誰是所謂的「政治犯」或「社運人士」?這班人自以為是在爭取「民主、自由」,但試問天下間有哪個法治國家,會容許有人以暴力傷害他人來達到政治目的?就像過氣「黃藝人」阮民安之流,在港涉嫌偷竊被當場「斷正」,保釋期間棄保潛逃被通緝,轉頭卻聲稱自己遭到政權針對。難道這等鼠竊狗偷之輩,也能貼上「政治犯」的標籤,在英國享有特殊待遇?如果連這種廢物都要硬食,那英國豈不是成了名副其實的垃圾收容所?

在香港犯罪後潛逃英國並獲得庇護的例子確實不少,例如國安通緝犯鍾翰林、劉祖廸等。他們之所以被視為「政治犯」並獲批庇護,不過是因為在「黃圈」內名氣夠響,且明面上沒有像阮民安一樣,直接牽涉太過下流的刑事罪行,勉強還能「包裝」得過去。至於那73宗「非法入境」的個案,純粹是因為他們身份太過「魚毛」。只要有刑事紀錄、個底花了,英國當局根本毫無興趣去深究背後有沒有所謂的「政治因素」。

如今英國自身難保,工黨首相施紀賢剛宣布辭職,當地即將迎來10年內的第7位首相。英國當初特設「BNO 5+1」政策,對這班人而言已是莫大的「恩賜」。沒想到這群人非但不知足,如今還得寸進尺,要求英國提供額外的「合法途徑」來迎接黑暴釋囚。這哪裡是在追求人權?這根本是在索要特權!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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