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一度的奧運會,香港早在1952年就已派員參加,可惜長時間「志在參與」未能取得獎牌。直到「風之后」李麗珊在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上為香港取得史上第一面奧運金牌,她的一句「香港運動員唔係垃圾」,更是長期成為香港體育新聞的「金句」。此後陸續有「乒乓孖寶」、「少年劍神」等運動員在奧運獎台上穿金戴銀,香港才逐步為國際體壇所見。香港劍手江旻憓、張家朗從巴黎奧運再各添一金,令香港體壇再次突破,但威風之後的香港體育發展,我們仍要問一句路在何方?這是一個需要認真對待的問題。
體育興盛可以為社會帶來好多好處,這也是很多政府都大力發展體育事業的原因。最明顯就是提升國家或地區的形象和軟實力,透過體育明星在國際賽事中的出色表現吸引全球目光,甚至可以幫助一個國家爭取到更廣泛的國際認同。譬如好多全球很多青少年認識西班牙、英國等歐洲國家,都係由足球明星開始。
另一方面,體育具有強大的經濟價值,奧運、世界盃等大型體育項目都可以結合旅遊業創造龐大收益。體育普及的地區也意味著人民健康水平比較高,社會整體醫療開支可以降低,社會整體生活質量也會提升。還有,體育有獨特的教育功能,能夠培養規則意識、團隊精神和社會責任感等,結合愛國教育可以去得意料之外的理想效果,對於個人成長和社會發展都具正面意義。
儘管體育發展對社會有多種好處,但香港的體育發展在回歸前並沒有得到官方太多支持。要到了回歸之後,因為特區政府逐步重視,才有比較明顯的進步,包括大力引進沈金康、王銳基、汪永昌等,令到香港體育競技的成績更上一個層次。而香港體育學院在精英培訓、科學化管理以及運動心理等方面投入了大量工作,為運動員提供了全面的支持和保障。
更加關鍵的是特區政府自從1999年開始逐步完善體育政策,特首李家超上任後更加成立「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來主管整體文化、體育、旅遊事務,確立了普及化、菁英化、盛事化、專業化、產業化的所謂「五化方針」來長遠推動香港的整體體育事業發展。
「五化方針」到底能夠為香港體育發展帶來多少改變?香港能否盡享上述體育興盛的好處?關鍵在於特區政府怎樣引導社會大眾去看體育這件事,因為整個社會的體育發展其實需要政府因勢利導,調整其他政策範疇來協助體育發展。譬如體育普及化,需要民政方面協調場地與推廣;菁英化需要科技協助科學化訓練來快速提高成績;盛事化又需要商業與旅遊業的配合;專業化則需要加強與世界體育組織的交流合作,同時引入科技提高水平;產業化則不能缺乏商界的投入與營運。儘管特區政府拋出「五化方針」看似可行,但具體能否產生效果,還看如何具體落實。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原圖:新華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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