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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暴動案】自辯稱知悉 穿黑衫挑釁會被「籐條fit兩下」林卓廷:睇唔到即時有咩可以做

2024.03.05 20:00 時事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西鐵站參與暴動,法官陳廣池於2023年11月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3月5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林卓廷自辯指當天略聞穿黑衣有可能會被支持政府人士打一事,遂致電前元朗區議員黃偉賢詢問,黃當時指,「唔係着黑衫就打,如果你着黑衫嘅去挑釁佢(支持政府人士),就會用籐條fit你兩下。」林卓廷認為,自己當時在港島,元朗的事亦未發生,「睇唔到即時有咩可以做」,故沒有立即作出跟進。

林卓廷出庭自辯指,事發當日看到一群穿白衣人持籐條的照片,於是致電黃偉賢詢問,獲回覆指,「鄉頭吹大雞,有個劇本嘅,唔係着黑衫就打,如果你着黑衫嘅去挑釁支持政府人士,就會用籐條fit你兩下。」黃亦有提及警方知道「吹大雞」一事,而黃亦有表示會留意情況。

林卓廷續指,自己在得悉事件後沒有立即作出跟進,因當時社會氣氛,肢體衝突並不罕見,程度比「用籐條 fit兩下」更嚴重的情況都曾出現,加上自己當時在跟進中聯辦一事。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楊朗,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98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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