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節,與母親一起回廣東省吃買玩,這也是時下港人流行的風尚。75歲的母親也喜歡北上飲食,她說內地有很多美食香港吃不到,關鍵是內地的食材比香港好、選擇多。這不禁令我想到內地的供港食品制度。
本港94%的新鮮豬肉、100% 的新鮮牛肉、92%的蔬菜及66%的雞蛋來自內地,長期價格穩定、質量保證。原因是這些生鮮蔬菜和肉類都來自指定的供港農場,有另外一套的監管制度。但凡事都有兩面性,指定農場便於監管質量,但在品種選擇上卻比較受限。例如我母親就經常批評,她回內地可以吃到很多不同品種的活雞,但香港來來去去就那幾種,都是個頭比較大的肥雞,而沒有內地那種走地雞。
反思一下,其實香港沒有哪條法例規定,生鮮蔬菜和肉類一定要從這些指定農場入口,理論上從其他地方入口也是可以的。但生鮮的東西受運輸成本所限,香港只與內地接壤,因此肯定首選從內地入口。為什麼要設定供港農場的制度呢?這說白了是香港人早年對內地的食品安全缺乏信心,這個制度就是要讓港人放心。但這些年內,不得不說內地的食品安全已經有了極大的進步,現在內地的食品檢測制度完善,很多生產鏈條都可以實現追蹤溯源,其品質保證不見得比供港的食品差。因此早年內地某些生產商喜歡以供港作為賣點,例如深圳的光明農場,藉此說明自己品質好,但近年這招已經不吃香了。如果內地的食品品質有保證了,那麼這個供港食品的制度,是否還有必要堅持下去呢?這是一個疑問。
有報道指,春節5日有218萬港澳居民到廣東省,香港人本身都經常北上,吃的、住的都是與內地同樣的東西。所謂民以食為天,對食品安全的要求,無論是港澳還是內地都是一樣的。是否有必要對入口港澳的食品另設一個制度呢?
近年內地湧現很多高品質的農產品,都是走線上線下結合的路線來開拓市場,這些農產品的品質,比供港的更高,但反而都不能供港。因為內地市場發展起來了,港澳市場顯得不是那麼大,沒有太大動力去開拓港澳市場。於是出現一種怪現象,港人反而要自己人肉北上去帶東西南下。
我認為任何一套制度都有其局限性,在某個時期看起來是合理的,但不可能永久合理。以今天內地的食品安全的高水平而言,我認為不需要再堅持過時的供港制度,因為這窒礙了自由市場的選擇,令港人可以享受到的食品種類變少了。但一套制度運行一段時間後,最大的問題是會造成路徑依賴和既得利益,因為已經成為了某些企業和個人的特權了,要改變意味著要打破某些人的鐵飯碗,肯定是不容易的。
作者林暉為時事評論員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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