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民企開發商紛紛出現債務危機,內地政府為了保障老百姓的利益,要求出問題的開發商集中力量做好「保交樓」的工作。
所謂「保交樓」,就是要保證已繳付樓價的樓宇買家可以收到樓。對那些擔心開發商會因財政困難而沒法交樓的小買家來說,這當然是一項德政。
由於中央態度鮮明地出來保障小買家的利益,即使開發商紛紛爆雷,社會仍十分穩定,甚少出現小買家上街維權事件。他們覺得,既然中央肯替他們「出頭」,那就安心等候政府來處理好了。
有了「保交樓」的大方向,開發商得以撇開其他的債務,把剩下的資源都用在興建樓宇,盡快把建好的樓宇交付給小買家居住。
然而,內地開發商很多早已現金不足,即使暫時不用還債,他們也拿不出資金去進行新的建設工程。過往,內地的承建商都願意先用自己的資金為開發商建屋。不過,由於開發商之前有大量欠帳未清,承建商現在都要收到錢才肯開工。不但承建商的態度如是,其他材料供應商,廣告商、代理商等生意上的夥伴,取態亦一樣如是,導致「保交樓」的進度並不太過理想。
一些質素好的項目,還有機會找到國企承接;但一些位於三四線城市的項目,根本不值得再去增加資金投入。銀行對這類項目是不會提供新貸款的。結果,交樓的日子就遙遙無期。
有些項目,已賣出的單位才小貓三四隻,那就不值得為了少數買家要收樓,就動用大量資金去興建餘下未賣出的單位。樓宇是不能一個單位一個單位去單獨興建的,而是必須整個項目一起去發展的。為了少數買家要收樓,就動用大量資金去興建未賣出的單位。在現時的市況下,那些單位賣不出的機會率很高,那豈不是會令更多的資金被困?
這類項目其實不適宜硬性規定要「保交樓」,比教實事求是的做法,應是把樓款退還給小買家,把土地退還給政府,留待將來條件好的時候,再謀發展。
相信大部分小買家都會接受這樣的安排,對那些堅決要收樓的,開發商不難在同區找一個性價比更高的已經興建好的單位與小買家交換。這樣既可以省回一些用作退款的現金,還可以讓一些空置的來賣出的單位物盡其用。中國現時最需要的是善用已建好的樓宇,而不是興建更多的新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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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AM730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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