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於2018年2月於台灣殺害當時女朋友潘曉穎的陳同佳,由於香港與台灣之間沒有逃犯引渡協議,所以案件無法進一步處理。雖然陳同佳一直表示願意前往台灣自首,但至今赴台仍未有期。據《明報》報道,保安局就事件作出回應,指港府希望陳同佳能早日赴台,陳亦表明願意前往台灣自首,唯是否批准陳同佳入境,決定權和主導權完全在中國台灣當局;中國台灣當局批准陳同佳入境,是最直接的解決方法,一旦獲批,雙方警務單位就可以即時研究行程安排。
台灣於上周六(1月13日)選出新一任地區領導人,一直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前秘書長、立法會議員管浩鳴,當晚就曾表示,希望新的台灣地區領導人,能夠本著人道立場,同意陳同佳前往自首,讓他得到公平審訊和改過自新的機會。
陳同佳事件,在2019年在香港已引發連場黑暴,5年過去,台灣仍然未能對陳同佳赴台自首作安排,到底是何居心?是否希望藉此不斷炒作,以賺取政治紅利?希望新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能夠本著良心,安排陳同佳赴台自首,了結此案,還死案一個公道。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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