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黃友「禍從口出」或被控藐視法庭。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人,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西鐵站參與暴動,案件昨(10月1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辯雙方就審訊安排未達成共識,休庭商議期間有所爭論,有公眾人士大叫「開案中案囉」。法官陳廣池得悉事件後,直斥「呢啲係藐視」,提醒旁聽人士「呢個係刑事審訊,唔好以為自己大曬」。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4歲,前立法會議員)、庾家豪(36歲,客戶服務員)、陳永晞(38歲)、葉鑫昇(32歲,社工)、鄺浩林(27歲,廚師)、尹仲明(49歲,電器技工)及楊朗(29歲,無業),被控在2019年7月21日,於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人參與暴動,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
控辯雙方對於審訊流程、傳召證人安排未達成共識,故法庭休庭讓雙方商議,主控與辯方大律師發生爭論,期間有旁聽人士插嘴稱:「開案中案囉」。開庭後控方向法官報告事件,形容該旁聽人士插嘴和近乎呼喝,雖然有關人士已離開,望陳官能提醒公眾遵守法庭規矩。
陳官聞言直指,事件涉藐視法庭,又指控方應着庭警截停相關人士,並抄寫其身分證號碼,考慮展開刑事藐視法庭程序。又指現在進行的是刑事審訊,他不在場並不代表此處就變成了一個公眾場合。陳官強調,若旁聽者突然叫囂,「我可以即刻鎖你入去,唔係講笑」,重申法庭非市集或「大笪地」。
最後法官提醒辯方律師有責任提醒所有人士遵守法庭規則,包括「極端支持者,同情人士又好,同路人又好,無論咩絲都好」。官續指,稍後會指示職員檢取閉路電視,並交予控方研究有否需要以刑事藐視法庭程序處理。
任何人都好,在法庭都須尊重法庭程序及命令,才能確保法庭妥善執行公義,支持法庭依法調查有關人士!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95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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