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0月17日)中午時分,筲箕灣愛東邨愛澤樓4樓,發現一隻黑色柴犬危站窗外簷篷,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筲箕灣西灣河關注組」發帖,指「愛旭對面樓 4/ F 好危險」,又有網友指小狗曾嘗試爬入屋但不成功。之後警察及消防奉召到場,有消防員爬出窗外想要拯救,但小狗因為受驚抗拒,險象橫生!消放員為得小狗信任,耐心的蹲下來慢慢與小狗接近,最終成功抱起小狗,救回屋內,現場圍觀巿民都拍手叫好,高呼「消防員好嘢」!
巿民應留意,公屋居民在未得到房委會批准下,是不可以飼養狗隻: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以構建和諧社區為首要考慮,確保所有公屋居民的不同利益均獲得尊重。在現行政策下, 公屋住戶可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和造成滋擾的家庭小寵物 (狗隻除外 )。「家庭小寵物」包括一般養在籠、展示箱、水族箱或其他特製容器內,例如已絕育的貓、雀鳥 (鴿子除外 )、倉鼠、龍貓、葵鼠、兔子、龜、水生動物等。飼養這類動物無須事先向房屋署作出登記,惟租戶須妥善照顧牠們。若對市民造成滋 擾,有關准許便會被撤銷。除了上述的家庭小寵物、按「可暫准原則」飼養的狗隻、視障/及聽障人士的領行犬和因心理需 要獲准飼養的伴侶犬外,其他動物,包括野生/入口動 物和家畜,例如:蛇、豬、雞、鴨和猴子等,一律嚴禁在公屋飼養。
原圖:筲箕灣西灣河關注組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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