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絲網上恐嚇「炸死法官全家」,被捕後驚青棄保潛逃。《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辦公室在2020年12月3日收到電話恐嚇,有人恐嚇會用炸彈殺害總裁判官蘇惠德、其妻子及兒子。案發後2日,被告張志豪分別在兩個Facebook專頁留言指:「講係無用,炸死全家,先有證據」以及「炸死全家先有證據」,兩則留言引起網民熱烈討論。
基於2019年10月31日起頒發的「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禁制令,張志豪的煽暴言論明顯違令,構成藐視法庭。不過張志豪在2021年3月5日被捕,並在警誡下承認他曾主動發布涉案留言後,獲准保釋後棄保潛逃。張志豪於2021年9月28日經香港國際機場離港,截至去年5月亦沒有返港記錄,法庭已頒發拘捕令,在他缺席聆訊下,判囚4個月,並下令他需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法官高浩文指,被告分別在兩個擁有逾千成員的Facebook專頁上留言,煽動、驅使他人採取行動,實行「炸死總裁判官全家」計劃,不單止針對一位高級司法人員及家人,更是嚴重侮辱和挑戰司法行政。高官續稱,被告毫無悔意,不但沒有刪除涉案留言及道歉,又拒絕參與訴訟及應訊等,甚至棄保潛逃以逃避責任,故判囚4個月並下令他需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犯法就要接受法律制裁,一走了之並不能解決問題,冀當事人面對現實,返港接受應得的懲罰!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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