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月2日)有8名涉暴者被控暴動罪上庭受審,他們涉2019年11月2日灣仔暴動案而被捕,最終全部被控以暴動罪。
8名被告依次為:46歲馬志健報稱任職會計師、27歲陳善衡報稱任職文員、29歲林梓橋報稱任職文員、26歲陳梓欣報稱任職文員、25歲盧虹羽報稱任職空姐、33歲劉素婷報稱任職客戶服務員、34歲謝翠兒報稱任職會計師、48歲王永森報稱任職廣告製作人。
8名被告於今日在區域法院受審,全部人均否認控罪。
案情指,當日灣仔一帶有大批黑衣人堵路、投擲汽油彈,甚至有黑衣人將燃燒中的手推車推向警方防線,隨後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黑衣人隨即逃跑,之後警方作出拘捕行動,而8名被告均在現場被捕。
而案件中值得一提的是,被告林梓橋被落案起訴暴動罪,獲法庭保釋候審後,於2020年2月16日上午,企圖登機離港前往英國,最終被入境截獲,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於庭上指被告有潛逃離港意圖。被告林梓橋同樣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
法官押後至明日(8月2日)再訊,因需等待控辯雙方處理開案陳詞及同意案情等事宜。
天網恢恢,法網難逃,還是及早面對審訊吧。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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