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媒體作出煽動意圖行為,以及涉以眾籌救人為由販賣曲奇餅,私自挪用有關款項的黃藝人阮民安,今日(7月25日)於區域法院承認煽動及洗黑錢兩罪。當控方代表問阮是否認罪時,阮答非所問地回應指「唔想浪費法庭資源」,法官練錦鴻隨即打斷被告,阮最終認罪。練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11日判刑,阮續須還押。
被告阮民安(43歲),於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在社會平台發文咒罵法官及嘲笑警員,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及或持續展示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至於洗黑錢罪是指阮民安於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2月15日,在香港知道或有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阮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帳戶內的港幣71.8萬元,為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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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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