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黃友被判囚!五旬無業男子涉在社交媒體上,半年內使用5個帳號發佈多則涉反中亂港言論的帖文,他今(12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發佈帖文異常頻繁,頻率反映其理念頑固;加上內容不但主張分裂國家,更渲染暴力,故判他入獄6個月。
案情指,被告區健威(58歲,報稱無業),在今年4月19日至10月16日期間,以3個Facebook帳號及2個X帳號發佈達280個煽動帖文。當中被告以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及具煽動性言論的照片製作11個音樂錄像;以及用其他歌曲製成音樂錄像,但加插讀出煽動言論的自拍錄像等。
蘇官判刑時指出,被告自製錄像而且配上了歌曲,明顯是希望錄像得以廣傳。蘇官又指,被告帖文內容提及傷害官員及其家人,涉渲染暴力,因考慮到其對國安潛在風險,最後判囚6個月。
煽動分裂國家及渲染暴力極為嚴重,支持法官依法判刑!
原圖:星島日報、區健威X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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