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6人於中環參與「和你lunch」集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等罪成,昨日(6月23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至4年1個月。
2019年11月12日的「和你lunch」集會,於中環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與畢打街交界一帶,有示威者進行堵路,警方到場驅散並拘捕多人,其中6名被捕者為26歲的私人教師葉廸舜、35歲的會計文員黃樂文、20歲的學生吳栢明、22歲的社工羅焯勇、23歲的教師陳憲和24歲的學生袁晧軒,被控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當中葉廸舜、黃樂文、吳栢明、羅焯勇另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羅焯勇再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及損壞財產罪(管有兩根板手、一罐黑色噴漆、一盒螺絲工具、兩個打火機、一套六角匙),吳栢明則承認於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無線電對講機)。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934395/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