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日前製造虛假文書案,警方國安處拘捕6人,當中1名64歲女被告與1名33歲男被告為探監師。案件今日(6月15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當中4人率先上庭受審,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施祖堯將案件押後至8月10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4名被告分別為林明儀(64歲)、顏學健(33歲)、張家俊(33歲)及何卓為(39歲),當中林明儀與顏學健為探監師。4人被控於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林明儀和何卓為另被控於或約於2023年3月6日,在香港串謀製造虛假文書,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
林明儀另被控於2023年6月8日,在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室內,有意圖而作出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妨礙司法公正。
被告顏學健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其餘3人續還押。
根據案情,64歲女被告林明儀與任職外賣員的男被告顏學健涉今年3月為兩名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的還押男子冒簽傳訊令;而林明儀事後另透過他人接觸兩名還押男子,並要求兩男訛稱傳訊令是親筆簽署。
支持國安處雷厲風行採取行動,拘捕涉案人士。支持法庭公正裁決,杜絕不良之風!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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