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來自香港的台灣大學研究生劉家儀與另外一人,日前(6月3日)在維園悼念「六四」事件34周年,涉違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警方將其拘捕。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昨(6月4日)晚就事件盲目公開譴責警方。保安局昨日深夜發表聲明回應,直斥該協會指控失實,並對台大研究生協會罔顧事實、混淆是非、企圖透過抹黑警方合法行動予以譴責。
保安局表示,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人士或組織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或背景無關。
保安局在聲明中表示,香港居民一直享有《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而《香港國安法》亦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包括言論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但市民必須在遵守法律和不影響社會秩序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前提下行使這些自由。
事實歸事實,但有些人政治上腦,他們不會跟你講道理。台大研究生協會在其Facebook發出的聲明中,竟將劉家儀形容為「不只是一位來自香港的台大研究生,他更是一位將一生奉獻給追求自由民主的運動者」。這就是保安局深夜聲明中所言的「模糊焦點」。
保安局對台大研究生協會失實指控的反駁可謂有理有據!無論任何人,一旦在香港觸犯法律,就必定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支持警方依法採取拘捕行動!
原圖:台大研究生協會FB圖片、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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