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案發時20歲、患有亞氏保加症的男子,約5年前自稱代朋友管有一批手槍及子彈等武器,昨日(5月23日)被裁定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罪成,今日(5月24日)在高等法院判囚9年9個月。
被告梁頌仁,被指於2018年12月31日,在紅磡黃埔花園一個單位內,檢出一批槍械及彈藥,包括兩枝自動上膛手槍、3支滅聲器及近900發彈藥。經陪審團裁定,被告管有近900發彈藥中的12盒(即400餘發)。
被告辯稱指,錯信友人而代為保管相關手槍及子彈,友人向他表示,手槍及子彈是道具及裝飾子彈。
暫委法官游德康指,本案所涉子彈數量不少,落入不法之徒手中的風險極高,判刑需具阻嚇性,經綜合考慮,判處被告判囚9年9個月。
私自管有手槍及子彈是嚴重罪行,必須嚴懲,希望被告繼續在獄中好好反省,反思其所犯的錯誤!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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