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非法「佔中」期間,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執業大律師陳淑莊「煽惑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執行。4月24日,大律師公會向會員發通告,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裁定陳淑莊行為或致大律師職業名聲受損,已下令譴責。另外,陳淑莊已向大律師公會支付14萬元訟費。
據了解,大律師公會是由2022年8月9日收到有關對陳淑莊的投訴。投訴人認為,陳淑莊違反公會守則及損害大律師名聲。
陳淑莊因健康問題判入獄緩刑。早前,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於2023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大律師行為守則。目前,陳淑莊仍位列大律師公會名冊中。
犯罪找數,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原圖:巴士的報、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524501/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