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務員素來是薪高糧準,歷來有「鐵飯碗」之稱,流失率極低,團隊穩定,但這兩年卻掀起了洶湧的辭職潮。根據政府資料,在2021-22年度中,一共有3734公務員跳船不幹,占整體編制的1.89%,升幅驚人。在這批辭職大軍當中,40-49歲的公務員有899人,比前1年飆升近兩倍,逆轉了幾十年來這個年齡段公務員極少離職的走勢。至於30至39歲的中青年公務員,也共有1299人辭職不幹,比前多了逾90%。這些簡單的統計數字顯示,政府在挽留人才方面,情況與走勢都不甚樂觀。
傳媒的一些評論提到,有兩名不同部門的前高級公務員說,吹起這股逆風的主要原因有4個,居首位的是「公務員長俸制被廢除」。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區首屆政府上任,其中擔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的是能力與品德極富爭議性的林煥光。在他與時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的力推下,時行政長官董建華決定對公務員隊伍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當中包括重整工作流程、精簡程式、架構檢討,目標是把公務員編制數目由2000年1月的19萬8千人分7年壓縮至約16萬1千人。
佈局完整、去蕪存菁的改革絕對是好事,但林煥光的短視與無知卻為社會埋下了已經不能清除的禍根。筆者當時在香港警隊總部人事部駐守,工作之一剛好是負責員工薪金與福利這一塊,親身經歷了這一股名為所謂改革,實則是禍及將來,而且無法糾正的歪風,至今對當時主政者的鼠目寸光、智術短淺印象猶新。
為了所謂節省每年公務員的長俸支出以及好大喜功等原因,林煥光同時把香港百多年來行之有效的【公務員長俸制】魯莽地廢除,但當時香港政府的財政極為豐裕,並不缺錢。從2000年6月1日起,新入職政府者不再享有【公務員長俸制】,而是一律硬性規定改用【強積金制】。筆者當時身在警隊總部人事部,負責在警務人員的薪酬與福利條件方面與公務員事務局對接,一眼便看到此改變的負面影響重大深遠,雖可每年節省不少長俸支出,也對政府當時力推的【全民強積金制度】發揮了支撐作用,但後遺症極大,且基本上無藥可治。
筆者曾向時副警務處處長(管理)進言,說公務員隊伍之於香港社會,猶如身體的脊樑骨,穩定性、可靠性勝於一切,不能為改而改,更不能只看到眼前的所謂節省。每年的長俸指出是用於維持隊伍穩定與士氣,金額雖大但性價比卻高,絕對不可搖動,否則便會產生不能預估的衝擊波,豈能便改?副處長回答,他也同意這都是事實,但特區政府執意要做,如之奈何?
【公務員長俸】的計算是,隨著年資的增加,退休金的增長則越大,越能發揮挽留人才的效果。公務員長俸分兩筆,第一筆是在退休時收到的一次性「大糧」,另一筆則是按月發放的「退休金」,每年會隨著通脹甲類指數上調,是公務員「跳不跳船」的最大考慮因素,特別是幹了十多年或以上的一批。很多能力上佳的40-50多歲長俸制公務員之所以沒有被獵頭公司動搖跳槽,主要原因在此。
【公務員強積金】則剛剛相反,是公務員隊伍長遠穩定性的重大隱患。有關法例規定,公務員選擇離開政府,到私人公司任職,都有權把所累積到的強積金帶走。換句話說,【公務員強積金】絲毫沒有挽留人才的功能。對私人公司來說,這基本上不是一個大問題,因為可以因時制宜,在缺人時能以極高的工資在外面挖角。但是,對於事事講究制度程式的政府來講,這個做法完全沒有可能,而且一些如政務官、執法人員等工種,在私人公司根本不存在,挖無可挖,只能自己慢慢訓練。這是弊病之一。
公務員的另外一個留下不走的考慮是豐厚的買樓津貼,但為期只有10年,之後在福利上便基本上與政府兩清,只有每月薪金多少的考慮。當十多年過去,年輕的公務員已經成長成為獨當一面的人才,這時買樓津貼也已經拿盡,能幹尤其是擁有特別專業技能(如商業調查科、政要保護組等警官)、廣闊官場人脈(如建築署主管與工程師)的官員遭私人公司挖角的機會大增,只有那些碌碌無能,無人問津的官員會留下。結果是,特區政府變相成為私人公司的人才訓練場,隨著時間消逝,公務員隊伍裡越來越多「蘿底橙」,而當中不是太差的就成為高官與部門首長。這是弊病之二。當然,也不排除有理想與奉獻社會精神的人會留下,但有多少就天曉得!
以上種種還沒有把近年「港獨」作亂的負面因素計算在內。在顛覆團夥的蠱惑下,不少公務員提早離開隊伍,年長一些的移民或享受生活,年輕的一輩則加入私人公司,反正強積金可以帶走,房屋津貼也拿完,完全沒有任何留下的經濟誘因。剛踏足社會的「黃絲」則不太願意加入政府,一來已是被洗腦,視加入公務員為所謂背棄「原則」,且除了工資稍高之外,廢除了長俸制的政府工作已經沒有了可保老年生活無憂的獨特優點,倒不如加入私人公司打拼。
對官員來講,對滯後性的無知是一個要命的缺點,官越大越致命,偏偏香港不缺這一類人。23年前,特區政府廢除了【公務員長俸制】,今天,公務員離職率奇高,成功招聘率奇低,正是「前人鼠目寸光種禍根 ,後人泥足深陷暗叫苦」!如何拆招,還看現屆政府的智慧與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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