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有逾百人在香港中文大學畢業禮期間生事,有人展示「光時」等港獨口號;1名19歲男子唐綽謙及另一名17歲職訓局學生沈嘉瀚,原被控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早前被改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唐綽謙承認控罪,判入教導所。另一被告沈嘉瀚今日(4月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法官王詩麗押後至4月20日判刑,被告期間須繼續還押。
被告沈嘉瀚(案發時17歲),被控於2020年11月19日,連同其他不明人士在香港中文大學參與非法集結。由於疫情原因,2020年中文大學畢業典禮改為網上廣播,並不舉行實體典禮等活動。然而有人卻在Telegram中呼籲於2020年11月19日到中大遊行示威。本案的兩名被告都不是中大學生。至於早前已認罪的被告唐綽謙,已被判入教導所。
原圖:素材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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