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中咬斷警察手指的港大舊生上訴被駁回!2019年7月14日,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因咬斷1名警長一節手指並襲擊兩名警員,被裁定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4罪成,囚5年半。杜啟華就判決上訴,昨日(3月16日)在高等法院處理其申請,杜堅稱當時未有意識到口中異物為警員的手指。法官彭寶琴質疑其上訴理由,拒絕批出上訴申請許可。
現年27歲的上訴人杜啟華,被裁定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有意圖而傷人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4罪罪成,他就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及有意圖而傷人兩罪提出上訴,他表示當時的咬噬行為是「反射動作」,他並沒有意識到口中的是警員的手指;此說遭到上訴庭法官彭寶琴質疑,彭官直言「有人塞嘢入你口,你會唔會咬咗先」?認為案件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拒絕批出上訴許可,3個月內頒布書面理由。
對於這種惡意對他人造成傷害且且砌詞狡辯之徒,必須遭受應有的懲處,支持法庭公正裁決!
原圖:大公文匯、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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