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反修例黑暴期間,一批暴徒欲從理工大學突圍而出,其後逃至科學館後被捕,一名32歲自稱義務急救員男學生被控2項暴動罪,今日(3月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2個月。法官陳廣池不接納其「救護員」身份,並表示被告不會為警察救急,身處理大校內只為幫助佔據理大的暴徒。
自稱義務急救員的32歲男子鍾泯浚,涉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大參與暴動。早前鍾曾自辯稱案發時他修讀護士課程2個多月,本著「護士守則及精神」進入校內充當義務急救員,希望能救助到受傷人士。對於被告這方辯詞,陳官不接納;陳官表示,被告所謂提供急救服務並不包括所有人,正如他不會為受傷警察提供急救服務一樣,被告那一刻進入理大,目的只為幫助身處理大校內的暴徒。陳官續指,縱使被告是以正式醫護人員身份進入理大為暴徒提供急救,亦不能藉此逃避刑責,基於被告參與本案角色,決定以48個月為量刑起點,綜合考慮各項因素,決定處以42個月囚期。
暴動罪乃嚴重罪行,被告理應接受法律懲處,希望被告在獄中好好反省!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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