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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政總外暴動 男生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站前排築傘陣起帶領作用

2023.03.02 18:30 時事

2019年9月29金鐘政府總部外暴動參與者,再多一人接受法律懲處!事發當日,有大批暴徒參與暴動,造成警民衝突;有多人被捕,其中有8人列作同一案件審理,均被控暴動罪。8名被告均在開審前承認控罪,其中7人早前被判囚30個月2星期至3年刑期。案件今日(3月2日)在區域法院續訊,案發時16歲被告男生黃德津(現時19歲)被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入教導所。法官指被告站在前排並築起傘陣,「起到一定帶領作用」。

被告男生黃德津(19歲),被指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被控一項暴動罪。張官續指,暴動規模大,人數約500人,罪行嚴重,令港島交通癱瘓;更有示威者與警員發生暴力衝突,被告雖非主導角色,然而被告的行為在暴動中「協助及鼓勵」其他參與者。經綜合考慮,判處被告入教導所。

其餘7名已被判入獄的被告及案發年齡分別為:王益利(19歲)、周俊熙(21歲)、韓偉傑(25歲)、李柏賢(18歲)、石家宇(20歲)、劉家豪(18歲)及呂昊峻(19歲)。

違反法律,定必追究責任!希望年輕的被告可以在教導所反思其當年犯下的過錯,重新做人。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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