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騙選舉開支的前屯門區議員曾錦榮被判囚!早前,曾錦榮被指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向選舉事務處申報不實開支(聘請3名選舉助理),涉案金額達24,000元,被廉政公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條例》)及企圖欺詐罪。早前,曾已承認全部控罪,案件周三(2月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裁判官王證瑜處以被告曾錦榮監禁2個月。
裁判官王證瑜指,本案性質嚴重,故將量刑起點定位判囚3個月;綜合被告認罪等因素,決定判處被告2個月監禁。
曾錦榮被指於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向選舉事務處申報以每人8000元聘請3名選舉助理的不實開支,被控「作出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選舉申報書的舞弊行為」及企圖欺詐兩罪。
選舉舞弊是嚴重罪行,曾錦榮入獄應好好反省!
原圖:星島日報、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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