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騙選舉開支、9月「帶團潛水」離境失敗的前屯門區議員曾錦榮案件有新進展!曾錦榮早前被指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向選舉事務處申報一筆以8,000元聘請選舉助理2個月的不實開支,其後被廉政公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條例》)及企圖欺詐罪。此外,他曾於今年9月出境時被警方拘捕。案件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指正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申請押後至明年1月9日答辯,獲裁判官劉淑嫻批准。
被告曾錦榮(28歲)在1月9月答辯前這段期間准以原有條件保釋,但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
今年9月22日,曾錦榮以帶團出外潛水為由意圖出境,被入境處人員扣留,隨後被警方拘捕。他其後在facebook發帖抱怨指「保釋條件沒有寫不准離境」云云。
原圖:星島日報、曾錦榮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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