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暴徒暴動罪成被判囚!2019年9月29日金鐘發生暴動案件,其中9名男女被捕後控以暴動罪。5名被告在開審前已認罪,另外4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8至50個月。
法官練錦鴻批評示威者「自私自大」,抱着自以為崇高的理念犯案,相信違法達義的歪理,其實所作所為是「分化社會」。練官形容,事件對公眾造成極大滋擾,不但破壞香港良好聲譽,更令社會二分成「黃營」及「藍營」,沒有中間路線。而示威者聲稱的自由民主成為專制,認為暴動的最大損失是「社會的和諧互信及本港國際形象」。
練官又認為這場暴動是有計劃進行。他指出,示威現場有人派發價值不菲的過濾裝置,亦有人控制人流及合作撬磚,而大多數示威者都穿上近似的衣服,看起來「並非即興」。
本案共有9名被告,分別是21歲大學生鄧頌城、36歲音樂人劉彥昭、32歲女教師林翠雯及其弟、30歲工程師林志豪,此4人早前否認暴動罪;認罪的有22歲技術員梁德煌、31歲廚師朱廣華、21歲學生劉永健、18歲無業楊志豪及23歲程式工程師朱喬雋。
香港是法治之地,無論有何想法或訴求,都絕不應以破壞社會秩序,危害市民生命安全的手段來爭取。違法者,必受懲,才能彰顯公義!支持法庭裁決!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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