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2020年7月中舉行的「35+」非法初選活動中,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30名被告認罪,包括戴耀廷、黃之鋒等。30名認罪被告其中16名今早(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早前此案具爭議的是,究竟這30名認罪被告的判刑是應在17名不認罪被告審訊之前還是之後,而經過3名《國安法》制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退庭商議後決定,30名認罪被告的判刑將會在審訊完17名不認罪被告之後進行。
30名認罪被告將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分別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和王百羽。
至於17名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原定1月30日開審,但由於原《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因健康問題由李雲騰法官頂替,因為將會比原定開審日期順延約1星期至2月初進行。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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