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理大暴徒,終將受到法律制裁!2019年11月理大發生激烈衝突,為聲援理大暴徒,有一眾不知名人士在油尖旺一帶非法集結,並進行堵路及投擲異物等行為,事件最終有213人在油麻地被捕。由於人數眾多,故分成多個案件審訊,其中13人同列一案,被控暴動罪,當中11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均被裁定罪成,餘下2人則認罪,包括「12瞞逃」郭子麟。案件今(31日)於區域法院作出宣判,暫委法官香淑嫻今判處13名被告監禁29個月至63個月。
13名被告分別為李卓珩(26歲)、陳駿煒(28歲)、劉嘉樂(26歲)、鄭家裕(33歲)、林敏諾(22歲)、廖卓賢(25歲)、馬宇亮(27歲)、謝澔庭(25歲)、容家俊(26歲)、勞尚文(26歲)、梁楀燊(21歲)、張賀祺(23歲)及郭子麟(21歲),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與一眾不明人士參與暴動,部分被告還被控管武等罪名。
除林敏諾(囚47個月)及郭子麟(囚29個月)外,其餘11人早前均否認控罪,13人今日一同接受判刑。
罪有應得!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犯下的罪行承擔法律責任,支持法庭公正裁決!
原圖:星島日報、文匯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455918/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3/02/AP603d8689e4b04e1918c9180e.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