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被《大公報》踢爆,指他「霸佔」油塘油麗邨公屋單位,有關公屋單位近日已被收回。郭卓堅昨日(16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律政司就違反租約事宜提出刑事起訴,他指,這樣做會影響公眾利益,又要求法庭澄清所有涉及金錢的違反公約、契約等事宜,都不應以刑事方式起訴。
郭卓堅現時未面對任何刑事檢控,但他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更將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列為答辯人。佢嘅做法係既要威又要戴頭盔。明明霸佔公屋資源多年,攞盡著數,而家衰咗又驚負刑責,人哋律政司都未起訴你,咁快就諗定後路,想幫自己戴返頂頭盔,實在可恥。
郭卓堅口口聲聲話律政司如果起訴佢,就係影響公眾利益,咁佢霸佔公屋就唔影響公眾利益?原來郭卓堅所指嘅公眾利益,其實只係佢自己嘅利益,呢啲可能就係典型嘅黃人思維。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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