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理大校內暴動案作出判決!2019年理大暴動期間,暴徒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其中有6人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突破防線,逃出理工大學,並躲進附近的科學館,其後被警方拘捕。6人被控暴動罪,均拒絕控罪。早前6人全部被裁定暴動罪成,13日在區域法院作出判決,暫委法官黃士翔判處其中4人50至53個月刑期。至於另外2名被告,由於案發時年僅15及16歲,故判這兩名年輕被告入教導所。
6 名被告分別為陳俊邦(23歲)、陳頌欣(19歲)、郭添明(22歲)、羅健洋(18歲)、李日朗(23歲)以及袁太林(23歲),案發時各人介乎 15 至 20 歲。6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7至18日,在理工大學一帶與一眾不明身份人士參與暴動。其中,僅李日朗及袁太林分別為理大專上學院及高級文憑課程學生,其餘4人並非校內學生。
暫委法官黃士翔表示,理大暴動歷時之長、規模之大,對社會造成巨大影響,是2019年黑暴風波中最嚴重案件之一。
理大暴動事件令人痛心,不僅讓校園毀壞嚴重,更令牽涉其中的人士留下無法磨滅的傷痕。此事對整個黑暴事件影響之大,絕非直言片語可說得清,更令眾多年輕人為此承擔苦果。支持法庭所作出的嚴正判決!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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