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2019年參與暴動的暴徒判囚!2019年10月7日,一眾不明人士在屯門港鐵及輕鐵兆康站參與暴動,造成大量設施損毀。其中5名男女被捕,事後被控暴動罪。案件今日(14日)在區域法院作出判決,早前已承認暴動罪嘅2名男女、23歲男子及現年17歲女學生分別判囚31.5個月及入教導所。至於餘下3名不認罪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均被處以42個月刑期。
5名被告分別為何嘉俊(23歲)、雷呈昊(20歲)、黃健進(35歲)、梁綺菁(17歲)以及陳朗婷(24歲),早前已經認罪的2人為何嘉俊與梁綺菁。至於何嘉俊與梁綺菁另外被控「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管有物品以破壞或損害任何他人財產」罪,或法庭存檔。
年輕、衝動不是犯罪的擋箭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5名男女被告導致公共交通設施造成嚴重損毀,破壞社會秩序,必須要為自己的罪責埋單!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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