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嘅9.29金鐘政總外暴動,8名男女被告事後被控暴動罪,全部罪名成立,其中7人早前已被判監40至55個月,以及教導所令。其餘一名29歲女被告劉燕嫦,因早前需要隔離,延遲到今日才判刑。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念慈指本案暴動規模唔細,而且針對嘅係政總,現場更有人投擲汽油彈,令到交通癱瘓,加上被告當時佩戴面罩、身穿黑衣,明顯係要掩飾身份,所以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鄭官以4年半監禁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冇案底及背景良好,認為佢只係一念之差鑄成大錯,所以最終酌情判處佢入獄41個月。
從呢個女被告一念之差最終鑄成大錯嘅結果,大家可以再次睇到黑暴洗腦,有幾多害人不淺,希望被告好好反省!
原圖:文匯報
https://www.wenweipo.com/a/202211/25/AP63804929e4b0e80f8116af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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