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金鐘政總外暴動案作出裁決!2019年9月29日,有大批示威者在金鐘政府總部外非法參與暴動,其中8人於當日即被捕。今日(21日)區域法院對其中7人作出判決,其中5人被分別判囚3年4個月至4年7個月,另外事發時未成年2名被告,則被判入教導所。
本案的8名被告依次為謝曉峰(23歲)、案發時未成年被告、案發時未成年被告、曾憲嘉(27歲)、黃昱翔(23歲)、劉燕嫦(22歲)、游茜茹(25歲)以及范茹(33歲),其中劉燕嫦由於需要隔離,故缺席今日審訊。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念慈表示,暴動發生時參與人數眾多,持續達半小時,使得政總外交通陷入癱瘓。另外,示威者多數佩戴面罩,顯然是有備而來且企圖為躲避罪責。鄭官表示,各位被告在暴動中均有作出實質暴力行為,因此被視為加刑因素。值得一提的是,本案首被告謝曉峰刑期最長,被判處4年7個月刑期。
任何人只要犯下罪行,都要負上法律責任,支持法庭裁決!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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