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案中,有不少令人疑惑的被告辯解,例如昨日(3月28日)林卓廷等人涉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暴動案上,41歲第3被告陳永晞就說出令控方質疑的辯解。
被告陳永晞被控方盤問為何當晚在元朗出現,他辯稱當晚是約了朋友John到元朗一間名叫「B仔涼粉」的食店食糖水,而該名叫John的朋友是被告的同事,故控方質疑兩人身為同事,日日都見面,為何仍要「難捨難離」?而被告解釋指:「交情深厚這種東西,不知道怎樣解釋你聽」。
而控方亦問及,被告指曾與John在元朗站內一度走散,故控方關注兩人最終是如何會合?John是否乘港鐵折返元朗?被告則指John並無乘港鐵折返,而是跑步折返,由朗屏跑回元朗,又指John是業餘越野跑手。
此時,法官陳廣池則問及,由朗屏跑至元朗需時多久?被告則說:「John本身是越野跑業餘選手,可以兩日兩夜不眠不休地跑」被告又指,雖然無法估算其速度,但按1.5公里計算,估計10多分鐘便可跑回元朗。陳官再追問被告,若被告的話要跑多久?被告則回應指,自己並不跑步,因此不清楚。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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