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黑暴找數!前年7月1日,被告黃鈞華(26歲,工程師)在皇仁書院外用短刀刺傷一名警員25116。他其後打算著草離港,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在機場將其拘捕;他與同案2名青年周霈霖(21歲,學生)和羅玨琛(20歲)早前承認暴動及其他罪名。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黃鈞華被重判入獄5年,周霈霖判監33個月;羅玨琛則待索取教導所報告,再於本月31日判刑。
案發當日,警員25116在皇仁書院外制服其中一名被告羅玨琛,另一被告周霈霖竟然嘗試從25116手下拉走羅。拒捕或阻差辦公已是不對,最離譜的是被告黃鈞華,竟敢拔出刀仔插傷25116的左臂,致其受傷流血。三人事後雖逃逸,最終難逃法網。黃鈞華被控意圖使25116身體受嚴重傷害、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警員,周霈霖被控故意阻撓25116,羅玨琛則被控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25116。
使用暴力傷人是嚴重罪行,挑戰執法者更是絕不容許的行為!做錯事梗係要找數,慢慢踎啦!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87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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