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的出現,令社會各界深感現行法例保護兒童的力度不足。港府正就立法進行諮詢,當中包括強制社福界、教育界及醫療界專業人士在工作期間舉報虐待或疏忽照顧兒童的個案,並就舉報設定三級制。一向關心婦孺權益的港區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陳曼琪向HKG報表示憂慮,認為三級制未必可行,她指「見疑即報」是杜絕虐兒的最佳做法,因可令實際操作更直接簡單。若公職人員知情不報或知情不處理,陳曼琪認為相關人士應負上一定刑責。
港府的諮詢文件提到,擬立法的三級制分以紅、黃、綠色標示,第一級為兒童受嚴重傷害或有迫切危機,須強制相關人員向警方或社署舉報;第二、三級則涉及可能察覺到有問題,鼓勵相關人員舉報或者轉介。陳曼琪提醒當局,虐兒個案千變萬化,部分虐兒個案屬一次性便可威脅到兒童的人身安全,亦有些累積多次才會達到嚴重程度,她指舉報三級制在執行上或有困難,未必能夠達到保護兒童的立法原意。
她建議設立三層保護網,以更立體地保護兒童。這三層保護網包括:一,強制舉報的機構及其前線人員、發牌機構及內部人員;二,監察機制的領導人員以及公職人員;三,教育社會大眾,讓市民成為保護網的一部分。
陳曼琪又提出罰則三級制,認為若強制舉報人士或機構忽略舉報導致兒童受傷害,應給予條例中最高的刑罰;並按照實際情況定立中級與初級的罰則。
目前有關立法仍處於諮詢階段,大家應該把握機會提出建議。保護兒童,人人有責!
原圖:頭條日報、陳曼琪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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