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以及「沒有代價」 的投訴氾濫成災,絕對不能接受,只可惜一些前線人員尸位素餐,從來不懂得以社會公義為原則,為了避免成為被投訴的對象,於是只要有投訴出現,不理真偽、是否可靠及匿名就會巡查,就等同浪費了人力資源,各部門等同「從犯」變本加厲迫害無辜的受害者。本應用作服務社會的資源變成打壓群眾的黑手,但一些官員卻明目張膽不以為恥!
回歸25年之後,這些陋習亦要改弦易轍, 也有好例子:因為社會仍然被有既定政治立場的人騎劫!令「名門正派」都變成「群魔亂舞」,例子不但多,而「投訴文化」也更澎湃,也許都是被彭定康的歪理所誤導,但明顯被利用的政府部門竟然不知進取,為了減低自己被投訴,不理證據及因由,變成重複騷擾被投訴的人就等同迫害,那麼,公義又如何彰顯?
利用政府資源去迫害對手太容易,只要打一個熱線電話,虛假的指控就會被轉介到有關部門,不管是否重複,這些部門就會調查,本來「便民」就變成「擾民」,出於純誤會偶爾發生無可厚非,但假如是月復月,年復年,又是重複瑣碎無稽的投訴,官方仍要堅持追查早已證實的偽證,究竟是有關部門首長愚昧還是全面的行政失當?假如一再發生,受害者就應該發動全人類直接投訴該政府部門的首長:「行政失當」,而且必須全部匿名作出投訴,這就是「以彼之矛攻彼之盾」的反抗,部門首長就該負責!
任何調查必須找出事實的真相,要開誠佈公,有錯則改,無錯則勉,投訴制度若被濫用就要儘快去制止,迂腐怕事的官員就要被譴責!
如今,每一個部門應該自行製訂有關處理投訴的守則,「銀龍茶餐廳」 的慘況是一個好例子,假如任由另有圖謀的人濫用投訴機制,部門首長就該負上全責了!今日「銀龍茶餐廳」的困頓就是政府的錯!
要處理投訴,警隊早已建立制度,對匿名及並非來自受屈者aggrieved party的投訴,一般不會作出調查,對輕微瑣碎的「聲稱」,一經查明及記錄在案,必須有機制防止官方(包括任何部門)再次擾民!對匿名投訴,用上同一處理方法,但瑣碎的投訴也必須包含「類似」又「似是而非」的指控。對同一地點,同一人物的投訴,用同一方法處理去避免擾民。各政府部門首長也必須清楚釐定責任,對一些重複及明顯帶有惡意的投訴也只須要記錄在案,不必理會。在國內,對刑事案亦使用「兩審終審制」。重複擾民絕對令市民齒冷,更是特區新班子的責任去防止及作出追究!
對另有所圖重複投訴的人,例如重複作出司法覆核的人,江湖上總有方法對付,只是有關部門及前線人員行事迂腐而已,事實上,法律也可以按需要去修訂,從來沒有可怕的地方,怕就是抱殘守缺的官員,以及拒絕使用酌情權去終止毫無意義的所謂投訴而已!特區新政府已在位40日,對市民的期盼可有回應?對銀龍茶餐廳的所有員工,不斷的擾民早已構成滋擾罪及經濟損失。可惜今天仍然是苦盡甘「不」來的態勢,我們的特區政府可有良策!
特首閣下,若要急市民所急,請首先解決這個難題!至少也要下令有關部門向警察的投訴機制學習!
原圖:素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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