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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師表,竟做出非法行為破壞社會安寧,實在枉為人師!2019年9月15日,一名27歲中學男教師在參與民陣組織的未經准可的非法遊行中,於是灣仔馬師道一帶被搜出一支黑色雷射筆。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今(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5個月,以作懲戒。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已因此失去教職,深感後悔。裁判官王證瑜頒布判詞時指,被告黃坤培於案發地被檢出攜有示威者常備物品,因此被裁定為示威者之一,故裁定其管武罪成。被告量刑起點原本應為6個月,惟經過綜合考慮,扣減被告1個月刑期,判處5個月監禁。
罪有應得!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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