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去年元旦發起所謂「釋放政治犯」汽車巡遊,現正因多宗集結案被囚20個月的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65歲),當時與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在香港金鐘立法會道放出一個掛有「釋放政治犯」直幡的氣球,他否認在受管制空域放氣球及阻差辦公兩罪。裁判官葉啓亮今日(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李卓人兩項傳票控罪罪成,判罰款3500元及入獄3星期,其中2星期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曾健成早前已認罪,罰款2500元。
高級督察鍾廷森早前作供指出,案發當日他在第三度警告遊行人士勿放氣球時,李卓人張開雙手阻撓,更曾按著其手臂及膊頭,曾健成則在後放飛氣球。
亂放氣球非常危險,氣球亂飄更可能觸及電纜等設施,釀成嚴重事故,加上李卓人阻差辦公,無視法紀,判處入獄絕對正確。支持嚴懲「麻煩友」!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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