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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七旬食環署外判清潔工羅長清(羅伯)在上水北區大會堂外被黑衣人用磚塊擲斃。
陪審團退庭商議逾7小時後,一致裁定首被告和次被告誤殺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不成立,而暴動罪則罪成。
控罪清楚講到,兩名被告於2019年11月14日連同其他身分不詳者,誤殺事主羅長清(終年70歲);另於同年11月13日北區大會堂外,意圖使男子X(案發時61歲)身體受嚴重傷害,並參與暴動。
原圖: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