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黃議員判刑!東區前區議員陳榮泰,涉嫌於前年煽惑他人在七一參與非法集結,他早前否認控罪,今日在區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15個月。
民陣於2020年申請在7月1日遊行,警方其後發出反對通知書。但包括被告在內,陳皓桓、曾健成、梁國雄等8人一於闊佬懶理,更召開記者會,煽惑他人唔理警方反對繼續遊行。除被告外,另7人已於去年認罪並判刑。
被告被指控於2020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法官鄭念慈時指,被告雖辯稱當日只是「撐場」及支持民陣就警方的決定提上訴,但他在記者會一開始,已與其他被告一同手持「反對國安法,七一齊上街」的標語,更一齊高喊口號或作出呼應。被告發言時,更提到建議他人於七一的衣著等。被告是從事地區工作的區議員,歷練豐富,並非盲目附和的人;因此法官有理由相信被告深知受煽惑者會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因此裁定被告罪成。
法官講得啱,被告擺明係知道自己做緊咩,仲鼓勵他人參加非法集結。明知故犯,抵你找數啦!
原圖:星島日報、陳榮泰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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