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己確診,仲要搭車幫襯藍食店四圍「播毒」,實在可恥!28歲男影印機技術員林顯揚,涉喺今年2月下旬,知道自己快測同核酸測試都呈陽性嘅情況底下,四圍光顧藍食店播毒,仲喺網上發帖可以製造恐慌,行為令人嘔心!林顯揚早前承認11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案件尋日(6日)喺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梁雅忻怒斥被告行為卑劣,且帖文內容令讀者感到擔心及恐慌,必須嚴懲,判處其監禁1年。
梁官表示,當時正值全城抗疫的關鍵時刻,被告仍特意到食店用餐存心播毒,接連犯案,且行為並具有針對性,故作出具有阻嚇性的判囚1年裁決。
被告嘅行為實在可恥!喺明知會令其他人增加感染風險以及製造恐慌嘅情況下,仍然持續多日犯案,明知故犯,罪加一等!支持法庭裁決!
原圖:星島日報、巴士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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