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大埔發生拔槍射警案,警方拘捕一名18歲青年,隨後在全港多區搜出手槍、子彈、武士刀、軍刀、土製炸彈等武器,嫌涉意圖用以傷害警察。之後警方展開調查,共拘獲13人,律政司首次引用違反《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控告各人一同串謀引爆訂明目標罪,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13名被告分別為27歲陳玉龍、24歲李家田、22歲張俊富、20歲張銘裕、22歲黃振強、29歲鍾雪瑩、24歲吳智鴻、21歲嚴文謙、18歲蘇緯軒、33歲彭軍壕、21歲蔡凱明、29歲賴振邦、24歲許湛荣。各被告須還押候訊。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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