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的錢包有1000元,丟失了一張20元紙幣,你會……「肉赤」(心疼)?戚戚然?真倒霉?破財擋災?
無論是哪種感受,那20塊錢,都是丟得起的,因為那只佔你錢包的2%。要有痛感,起碼要失掉全部,才會有切膚之痛。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被揭發有多達40名幼童被虐,最年幼的只年僅1歲,而警方也先後拘捕34名女職員,其中27人已被落案起訴……如此嚴重罪行,社會福利署僅只扣減該會撥款約182萬元,對比香港保護兒童會每年獲取政府超過一億元的一筆過撥款,那182萬罰款,就像1000元跌了20蚊,只是九牛一毛的2%而已。
更何況,對嬰幼兒施以身心傷害,罰錢就可以彌補嗎?我長期虐待你孩子,然後丟給你一萬幾千作賠償,可以嗎?如果所有事都可以用錢解決,這世界不需要社工,不需要社署,不需要警察,不需要法庭了。
嬰幼兒是最無反抗能力的,他們連投訴也不懂,而且這些都是生於問題家庭或無親無故的孩子,向這種最可憐最弱勢的社群施虐,實是罪大惡極,罪無可恕。
然而,社會福利署卻只輕輕罰款了事,勞福局也不向童樂居領導層及管治失當的社署問責,整件事似乎由得警方拘捕了34人就收場蓋棺,犯法的人捕了,但包容罪行的主管呢?視而不見的幫兇呢?以保護兒童為名卻虐待孩子的機構呢?失德失信,都沒有後果嗎?
民建聯議員李世榮提出,政府應好好利用現行撥款制度,透過大幅減少撥款或暫停虐兒機構的部分服務,以展示政府對虐兒的「零容忍」。「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更認為,社署應扣減保護兒童會一整年的撥款。罰款過億,才會有「肉赤」感。
說得對,管水龍頭的人其實最有話事權,龍頭開關在我手上,給水多少由我掌控,如果政府有此大權力都不懂好好利用,受害的,就永遠是市民和弱勢社群。
童樂居每年收到來自社署一億的資助,當中管理層及職員的工資就佔8000多萬。當然,大家會說,嬰幼兒的開支都只是吃、喝、玩、拉,照顧者是童樂居最重要支出,8000多萬是薪金,理所當然。
問題也出在這裏了。
在童樂居工作的人大概不會忽然大發慈悲覺得對不起孩子自動減薪吧?於是,在薪金不會扣減的情況下,社署罰他們少收的182萬津貼,最後,還不是罰回孩子身上?
一宗極嚴重及有組織的虐兒罪案,主事的總幹事辭職後就不了了之,付鈔的隨便罰個零頭就當交差了事,法治的香港豈能如此無法無天?但願各立法會議員會繼續鍥而不捨為這群被欺負的可憐孩子出頭,虐兒零容忍,不是嘴巴說,是用手上權力去成就。
原載: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2/0612/729816.html
原圖:星島日報、素材網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8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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