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網恢恢,涉案者唔好心存僥倖!今個月3號,一名59歲男保安涉喺六四33周年前夕,發布針對政府及警隊的仇恨言論,並且提到「殘害、殘殺警務人員」,終因涉「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被捕。
事隔幾日,據《明報》報道,該名男子選擇「踢保」,即拒絕保釋候查。警方亦指涉案男子已經獲釋,但會保留追究的權利。至於在6月4日分別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同埋阻差辦公而被捕嘅6名男女,其中5人准保釋候查,下月須到警署報到,當中包括社民連的劉山青。
「踢保」唔代表甩身,雖然涉案者暫時獲釋,但警方會繼續調查案件,絕對唔會令違法者可以逍遙法外。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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